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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与别人有同居的处理是什么

配偶与别人有同居的处理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2-07-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配偶与别人有同居的处理是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质惩罚,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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