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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理由去社区开居住证明

什么理由去社区开居住证明

行政诉讼 2022-07-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去社区开居住证明的理由有办理入职手续、申请车牌、子女入学等。程序有提交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填写居住人口登记表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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