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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

行政管理 2022-07-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并且应当在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否则终审裁定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定书上载明的内容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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