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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前置是什么意思

行政管理 2022-07-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政复议前置的意思是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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