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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内吗

癌症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内吗

婚姻家庭 2022-07-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癌症不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另一方在知道对方婚前患有癌症的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癌症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可能会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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