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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应收账款是否可以出质

《民法典》规定应收账款是否可以出质

债权债务 2022-07-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应收账款可以出质,当事人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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