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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是怎样的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是怎样的

婚姻家庭 2022-07-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理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收养人满足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处一千元罚款;收养人未达法定收养年龄的,且无子女的,每年处罚二千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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