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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纠纷 2022-08-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通常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应由用人单位为其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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