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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情势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免责

民法典情势变更是否属于合同免责

劳动纠纷 2022-08-11 人浏览
刘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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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情势变更不属于合同免责。情势变更属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其功能在于指导合同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的出现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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