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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不到位向什么部门反映

法院执行不到位向什么部门反映

诉讼 2022-08-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法院执行不到位向检察院反映,要求检察院对执行案件进行检察。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四条 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由执行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对有管辖权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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