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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后原企业对员工要怎么补偿

外资并购后原企业对员工要怎么补偿

公司企业 2022-08-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外资并购后原企业对员工的补偿方式是给予经济补偿金。原则上,企业并购后,原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如果并购后的企业不继续履行合同,而是裁员的话,则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确定补偿。员工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作作为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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