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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动产行政诉讼可以怎么理解

对于不动产行政诉讼可以怎么理解

行政诉讼 2022-08-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于不动产行政诉讼的理解是: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等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以及相邻不动产之间因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发生争议而引起的诉讼等。此类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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