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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外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的负责人对外承担责任吗

公司企业 2022-09-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分公司的负责人不对外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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