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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普通清算指什么呢

公司的普通清算指什么呢

公司企业 2022-09-05 人浏览
李东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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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普通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公司解散后,普通清算中由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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