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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优先于普通债权

工程款优先于普通债权

建筑工程 2022-09-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工程款优先于普通债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认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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