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反诉的时间期限

反诉的时间期限

债权债务 2022-09-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反诉的时间期限为: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提起,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