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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谁来承担呢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谁来承担呢

债权债务 2022-09-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应当是由总公司来承担,因为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它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有的民事责任都有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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