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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哪些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行政管理 2022-09-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以下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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