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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要如何理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要如何理解

征地拆迁 2022-09-19 人浏览
林智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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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是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的所有家庭成员,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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