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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二次供水规定

民法典关于二次供水规定

合同纠纷 2022-09-20 人浏览
何广辉律师

何广辉律师

特邀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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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二次供水规定如下:
1、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归小区业主共同所有,对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实施改造并移交供水企业管理。
2、即使是二次供水,物业公司也没有给业主停水的权力,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不应该给业主停水。
3、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具体规定来征收的,通常是不附加二次供水的费用,其缴纳的水费包含二次供水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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