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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需要给付营养费吗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需要给付营养费吗

损害赔偿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需要给付营养费。营养费的赔偿标准,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审判实践中一般为500元至5000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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