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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监听是4小时吗

公安局监听是4小时吗

刑事辩护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安局监听是4小时,监听隶属于技术侦查措施,有其严格的程序规定,没有经过审批的不得私自进行监听。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经过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等与案件相关的人员进行电话监听。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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