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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写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安置房写子女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安置房写子女的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子女财产。安置房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与消灭以登记为准,因此房屋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屋就属于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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