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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迁户口需要带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迁户口需要带哪些材料

婚姻家庭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迁户口需要带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3、由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由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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