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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原告如何陈述

法院开庭原告如何陈述

刑事辩护 2022-10-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法院开庭原告的陈述方式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承认。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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