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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离婚如何撤诉

法院起诉离婚如何撤诉

婚姻家庭 2022-10-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中,原告想要撤回其起诉的,可以在法院受理之后,作出判决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但是,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撤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申请撤诉的人是原告本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原告自愿而不是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4、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须经过被告同意。
其次,在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过程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但是,无论是原告撤诉的,还是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第二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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