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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告要带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被告要带什么手续

婚姻家庭 2022-10-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被告要带的手续材料主要有:
一、答辩状
二、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应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各种证据。
三、被告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的,应准备下列证据:
1、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的证据;
2、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
3、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4、自己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文化素养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等。
四、被告同意离婚,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意见的,需准备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的证据,便于调解协商。
五、辩论意见
被告需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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