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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以后多久结案

立案以后多久结案

刑事辩护 2022-10-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结案是指对案件作判决或处理,使其终结。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结案所需要的时间不同。
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结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案件的被告可能判处死刑的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以及有法定的期限,所以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结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前述规定的公诉案件结案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结案期限是受理后六个月以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审,需在六个月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结案,但是需要经过本院院长批准,仍需延长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需在三个月内结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需在三十日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三十日结案,但是需要经过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除外,必须在选举日前结案。
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在三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三个月结案,但是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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