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法律如何判定轻伤

法律如何判定轻伤

损害赔偿 2022-11-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轻伤的种类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具体包括以下伤情:
一、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二、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三、眼睑缺损。
四、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五、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六、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七、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八、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九、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十、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舌缺损。
十一、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十二、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十三、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十四、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十五、颧骨骨折。
十六、双耳听力障碍(≥41dBHL)
十七、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度损伤。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三条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第四条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第四条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第四条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