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所购房产登记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所购房产登记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22-11-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所购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