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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要盖章才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要盖章才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22-11-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不是一定要盖章才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经夫妻双方签字或盖章和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离婚登记备案后有效。
因此,离婚协议的生效需要夫妻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签字和盖章的效力相同,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又签字又盖章也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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