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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要在户籍地拿吗

离婚证要在户籍地拿吗

婚姻家庭 2022-11-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证一般是要在户籍地拿。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证需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证的,应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证的或者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证的,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先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再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就会当场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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