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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是工伤吗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是工伤吗

劳动纠纷 2022-11-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劳动者负主要责任的,不得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即使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
1、自残或者自杀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故意犯罪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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