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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前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姻家庭 2022-1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婚前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购房人登记男女双方名字的行为可以视为是将房产赠与给配偶,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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