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2-11-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认定此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买的,出资的一方有有权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割该房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