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外地广州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外地广州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婚姻家庭 2022-11-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外地广州一般不可以办离婚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协议离婚的,要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不可以在外地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在外地起诉,因为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有特殊情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该经常居住地可以是外地,但必须有在此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