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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需要回当地吗

办离婚手续需要回当地吗

婚姻家庭 2022-11-1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需要回当地。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但如果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则不是一定需要回当地,起诉方是可以向被告或者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中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可以是外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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