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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多久强制执行

公告多久强制执行

诉讼 2022-11-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公告送达的判决一般四十五日后能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民事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判决书。
公告送达的,一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对于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判决送达之后在十五日内无人上诉的,判决便自动生效。
因此,法院作出判决后送达三十日加上上诉期十五日,便是四十五日后能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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