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劳动合同要合同编号吗

劳动合同要合同编号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不需要合同编号,因为不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但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会给劳动合同编号,方便管理。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条款。
缺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