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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到判决要多久

刑事拘留到判决要多久

行政管理 2022-12-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判决没有固定的时间。
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审查批准逮捕阶段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侦查羁押阶段
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审查起诉阶段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2、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四、法院审理阶段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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