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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要离婚吗

家庭暴力要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2-11-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遇到家庭暴力可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人可以与施暴者协商,双方订立离婚协议,然后前往能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离婚手续。
如果施暴者不愿意离婚的额,受害人能够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确存在家庭暴力,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
1.起诉方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其中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起诉。
3.人民法院将审查起诉材料,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然后起诉方要交纳诉讼费。
4.等待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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