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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要请律师吗

伤残鉴定要请律师吗

劳动纠纷 2022-11-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单纯申请伤残鉴定,不论是劳动能力鉴定还是司法鉴定都没有请律师的必要性,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请律师。
第一,申请劳动能力初次、再次、督查鉴定,由工伤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近亲属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司法鉴定委托人一般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诉讼当事人等。当事人本人可以自己申请鉴定,也可以委托律师前往批准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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