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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20年公积金提取政策

东莞2020年公积金提取政策

诉讼 2021-01-0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东莞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住本市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提取。法律依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发生下列属于住房消费活动的情形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出申请:(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自住住房。(四)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五)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法律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发生下列属于住房消费活动的情形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出申请:(一)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租住本市自住住房。(四)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五)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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