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自己写还是去劳动局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自己写还是去劳动局写

劳动纠纷 2022-1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当场填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