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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需要退还吗

离婚时彩礼需要退还吗

婚姻家庭 2022-11-2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婚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彩礼需要退还:
(一)男女双方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二)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尚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三)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的,女方应当返还。
离婚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彩礼无需退还:
(一)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一般以两年以上或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为准)的;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且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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