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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必须要30天吗

刑事拘留必须要30天吗

刑事辩护 2022-11-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不是必须要30天。刑事拘留只是对应当逮捕的人在申请批准逮捕期间采取的临时措施,并没有固定的期限。可以是一天、两天、三天等。
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期限最长是三十天,加上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只有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才能在刑事拘留后三十日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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