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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我怎么办

发生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我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2-0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发生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发给调解终结书,当事人可以侵权方和侵权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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