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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损害赔偿 2022-12-13 人浏览
陈文昌律师

陈文昌律师

特邀损害赔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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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1.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2.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否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六十一条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
(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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