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法院协调离婚怎么处理

法院协调离婚怎么处理

婚姻家庭 2022-12-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法院协调离婚的,双方可以主动表明自己的诉求,与对方友好协商。如果经调解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由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经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