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商业承兑起诉有效期

商业承兑起诉有效期

金融证券 2022-12-1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商业承兑起诉有效期: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虽然会丧失票据权利,但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